对于身患残疾的四方区居民陈秀娥来说,2008年的春天是一个充满着暖意的春天。自去年底从开平路那间不到20平方米的“蜗居”搬到鞍山路13号政府提供的60多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后,全家人心情一直不错。宽敞了许多的居住空间、便利了许多的居住设施、整洁的楼院和周围环境,让他们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新家。而自去年以来,在青岛市区,已经有400多户像陈秀娥这样的住房困难家庭住上了廉租住房。
去年以来,面对群众住房之难,青岛以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住房供应的社保功能和住房政策的公共效应,确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新的思路,在全国率先建成了一个层次和结构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正稳步有效地得到解决。
去年以来,青岛明确了政府在住房建设中必须有所作为理念,并把着力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作为重点实施的“政府作为”,以廉租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促进城市住房体系建设。为此,青岛坚持把城市土地出让收益回馈民生,仅去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就让渡土地出让收益约36.9亿元。另外,全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5%还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在加快住房保障工作中,青岛去年初明确提出了“两改、两增、两低、一稳定”的住房建设目标。在执行此工作目标的过程中,青岛在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突出了政府主导,先后启动了9个旧城区、9个城中村的改造,可改善2.14万户拆迁居民的住房条件,改造和建设力度前所未有。与此同时,青岛还在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上创新了政府思路。在国家尚无明确要求的情况下,青岛去年率先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1.4万户家庭全部纳入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并相应提高了保障标准,全年新增4105户保障家庭和400套实物配租房源,两者数量都超过了过去5年的总和。去年青岛还率先在全国推出了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开工建设了全国第一个租赁住房小区,并初步确立了“政府主导、公开挂牌、项目捆绑、企业代建”的租赁住房建设模式,为解决“夹心层”(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家庭)住房困难找出了一条新的路径。青岛去年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还普遍加大了政府投入。去年青岛将预算超收收入的40%以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市财政还安排5亿元集中建设租赁住房,投入8200万元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超过了廉租住房制度建立5年来财政资金累计投入的总和。
此外,按照“规模要大、质量要好、标准要新、配套要全”的标准,保障性住房普遍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配套上坚持与商品住房采用统一政策,做到了户内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小区环境齐全优美。
可以说,以2007年为标志,青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进入2008年,青岛普遍加大了以政府为主导的住房建设工作力度,年初提出了“两改、两增、两扩、一改善”新的“2221”目标,即改造旧城区、城中村,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重和租金补贴数额,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房的社会销售数量,改善旧住宅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基于这个目标,年度实施的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达到了24个,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规模比2007年实现了成倍的增长。2008年,青岛还创新地推出了住房保障的辅助方式,即对无法实施拆迁改造的危陋房普遍地实施“宜居”再造,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与此同时,青岛还创新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方式,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的配建制度,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得到落实。
2008年,青岛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制定并开始实施《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08-2010年)》。依据这些新的住房改善政策,从2008年至2010年,青岛将用三年的时间,通过建设9000套廉租住房和1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基本保障方式和“两改”及筒子楼改造等辅助保障方式,解决约3400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目前在青岛市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快马加鞭地推进,许多项目从今年上半年起将陆续进入竣工期,部分项目年内可实现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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