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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出差去上海一个多月,张鸣(化名)风尘仆仆地赶回家,可家里的门锁却怎么也打不开。“敢偷东西!这是我家……”一名男子抓住了张鸣的肩膀,110民警赶到后将扭打在一起的两人带往附近派出所。民警调查发现,这两人先后付款买了同一栋房子。“罪魁祸首”的原房主王义(化名)被告上城阳人民法院。前天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王义返还张鸣购房款10万元及利息和损失8万元。
去年5月,张鸣从王义手中购买了位于郊区的一套85平米的商品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10万元购房款,只等待王义通知办理过户手续和支付余款。去年7月21日,他去上海出差,没想到回来时房子已经易主了。
“我这房子已经精装修过了,已经升值了,他凭什么不明不白地转让了。”张鸣听后气愤至极,找王义索要赔偿没有结果后,他到城阳区法院起诉王义,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庭审中,王义辩称,双方签订的非正式合同,所以无所谓违约行为。城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真实有效。王义单方违约过错明显,须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王义返还张鸣购房款10万元及利息和损失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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