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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昨日记者了解到,今年市、区两级财政将投资5亿元在市内四区建设3333套廉租房。
根据市内四区廉租住房建设意见,市南区配建567套、约2.84万平方米;市北区配建1113套、约5.57万平方米;四方区配建1020套、约5.1万平方米;李沧区配建633套、约3.17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主要在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配建,各区政府在辖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具体落实项目,确保完成指标。
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同时应结合被保障家庭的实际需求建设一定数量的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住房。配建的廉租住房项目,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之日起,多层住宅小区应在12个月内、高层住宅小区应在24个月内竣工并将廉租住房产权移交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需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才能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610元)。
(2)住房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3)户口条件:家庭成员应具有市内四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应达到5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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