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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朋友委托管理一幢价值2000万元的别墅,结果孙某乘朋友入狱之机伪造授权委托书,在收了100万元定金后将别墅卖了。昨天,潜逃7年之久的孙某被崂山公安分局依法逮捕。
“管家”偷卖朋友房产
2000年初,广州人管某在青岛崂山的一处高档住宅小区花了2000余万元买了一套别墅,并委托家住胶州的男青年孙某管理和装修这套房子。2001年1月,管某因巨额诈骗在广东省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孙某得知这个消息后,顿时感到来了机会,伪造了管某的授权委托书后,将别墅以500万元的低价出售。因为孙某没有任何产权证明,所以他在收了购房者100万元定金后,将房子交给对方。
出逃7年回家当天被抓
孙某卖掉房子两个月后,管某的儿子来到青岛,发现自己家的别墅住进了陌生人,经询问后才得知,自家的别墅原来已经被孙某转手卖掉了。管某的儿子马上向警方报案。崂山区刑警大队将孙某列为网上逃犯,对孙某家人展开密切监视。经过长期侦查,民警发现孙某以妻子的名义,在胶州一小区购买了一处200多平方米的房子。今年5月31日,民警得到消息,孙某返回了胶州,当天中午孙某喝完妻子准备的“接风酒”后睡起大觉,不想被民警当场抓获。
行为构成诈骗
昨天,山东帆都律师事务所的胡志刚律师表示,孙某伪造授权委托书,变卖他人房产,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买卖协议也应该视为无效。
胡志刚说,买房人在买房前应该了解卖房人是否具有产权,如果买房人在明知房屋来源不合法的情况下,仍然购买房产,行为就属于恶意取得,应该依法归还房产,产生的损失应该由买卖双方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如果不知道房产来源,属于善意取得,可以向买房人追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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